2024年上半年,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了3家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照明供应商,分别是启福光照明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四川万嘉悦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万源市明玥照明器材有限公司。其中,四川万嘉悦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曾两次因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两次被列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另外,照明供应商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主要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恶意串通等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上半年,照明供应商被处罚的记录仅出现在3月和5月,其中3月有1家照明供应商被处罚,5月有3家照明供应商被处罚。
3月,四川万嘉悦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邻水县财政局对其处以罚款13950.1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月,万源市明玥照明器材有限公司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恶意串通,万源市财政局处以罚款244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四川万嘉悦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井研县财政局对其处以8937.5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在一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启福光照明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黄陂区财政局对其处以4286.1元罚款,列于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浙江省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孙伯千告诉记者:“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如果被发现有违法行为,监管部门查实后,将会依据相关法律对其进行处罚。”